法律问答

个体户,营业额100万一年,怎样报税

公司税务
2022-12-07 05: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体工商户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个体工商户的交税流程是:
    1、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
    2、属于定期定额户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应纳税款。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第九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 个体工商户纳税的方式: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中的一种方式予以缴纳。且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
    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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