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儿子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赡养
2022-12-07 06: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满足如下条件的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1、具有赡养能力。即子女已经成年,且具有扶养的经济能力;
    2、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3、子女有赡养义务的其他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养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养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对于其养父母而言的,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养子女在此时对于生父母之间是不具有赡养义务的,其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收养关系成立时就消除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赡养义务是指赡养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的,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被赡养人提供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法定义务。且赡养义务人一般为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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