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程序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7 06:3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事项股东代表诉讼程序: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3、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
    1、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
    2、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为:当出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侵害公司利益、公司监事存在侵害公司利益或司法人员以外的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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