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欠债不还直接抢回来违法吗

债务追讨
2022-12-07 07:0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被起诉的,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尽快偿还借款,如果暂时无力偿还的,则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民间借贷中欠钱不还行为,属于民事范畴,只需要承担民事偿还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赌债、毒资、嫖资等,均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以非法债权债务关系向人民法庭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非法债务中,债务人可以拒绝还款,比如赌债等。我国法律仅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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