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丢失如何去要回借款

债务追讨
2022-12-07 07: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丢失了,出借人要要回借款,可以在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时候出具收条,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借条,如果对方不同意且不偿还借款的,则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条丢失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或者在其借款人还款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并且以此为由拒绝偿还借款的,则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条丢了的处理方式有: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3、保存借款时的转账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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