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结婚三年半,没领证,彩礼还需要退吗

彩礼
2022-12-07 08:1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不到一年原则上不能够返还彩礼,因为这种情形双方可能并未办理离婚或者就算办理离婚了,都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退还彩礼的情形,因此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没有领证,彩礼需要退,因为双方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算夫妻,需要返还彩礼。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家庭开支,那使用的部分不用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领证一年离婚的情况下,女方一般无需退彩礼的。但如果存在男女双方仅办理了民俗的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则男方是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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