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驶证丢了究竟是否需要本人去补

2022-12-07 08:5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驶证丢了可以不用本人去补办。驾驶证丢了不需要挂失,只需及时去车管所申请补办即可;不过申请补办时,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驾驶证行驶证丢失,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行驶证正本丢失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 行驶证正本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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