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XX存款工作人员说里面有一张假币,盖章没收了,但我坚信那张是真币,怎么解决?

消费者维权
2022-12-07 09: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收到假钱的,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假币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的,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 收到假钱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假币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的,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 存款时有假币不能向银行要回,如果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
    对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收缴及鉴定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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