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介倒卖二手房犯法不犯法

二手房
2022-12-07 10: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介倒卖二手房不犯法,但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经纪机构及房产经纪人不得捏造散布假信息来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隐瞒真实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赚差价,不得有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等。法律依据:中介倒卖二手房不犯法,但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经纪机构及房产经纪人不得捏造散布假信息来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隐瞒真实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赚差价,不得有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等。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 中介倒卖二手房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经纪机构及房产经纪人不得捏造散布假信息来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隐瞒真实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赚差价,不得有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等。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中介倒卖二手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行为。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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