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2-07 1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不一定要还,但是如果所欠款项是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配偶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在外存在借款的,如果所欠款项是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配偶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也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实际用于个人生活,则配偶无需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中的一方在外借钱,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事人也就无需对配偶婚内在外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是配偶为了夫妻家庭生活在外背负了债务,则该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就都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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