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下,我们是姐妹三人,我是老大姐姐,且己结婚,还有老二妹妹也结婚了,还有一个弟弟还没结婚,我现在想把自己的户口分出来可以吗?

2022-12-07 12:04: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分户口的问题需要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亲属关系一般是指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如果父母与子女、夫妻、兄弟姐妹的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则户口簿可以直接证明上述亲属关系。
    但往往在生活中夫妻的户口可能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子女长大后户口会迁出,兄弟姐妹有了各自的家庭,户口也会迁出。所以,如果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就需要到当初户口在一起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亲属关系。
    此外,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也可以成为证明亲属关系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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