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抢注我的商标的版权,我该怎么办

商标
2022-12-07 12:0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抢注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当事人的商标被抢注后,可以依法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只要存在抢注商标的行为,就属于违法,不能进行法律规避。且抢注商标的,在商标权利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后,商标局对恶意抢注者的申请会予以驳回,不予公告。商标注册人不能抢注商标,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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