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他执意分手,见了亲戚家长,分手需要退见面礼和他父母给我父的20000的吗

同居
2022-12-07 13: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需要退的,但如果父母是基于订立婚约关系而赠与给一方见面礼,那么在双方分手后,受赠人则是应当将见面礼予以退还的,因为这可以看成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那么当双方分手时由于条件没有成就,所以受赠人是要返还受赠的见面礼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给对方的,但如果父母是基于结婚而赠与给一方当事人见面礼,那么在双方分手后,受赠人则应当将退还给赠与人的,因为这可以看成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登记结婚,那么一旦双方分手,其赠与条件没有成就,所以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见面礼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分手见面礼一般不要退还。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财产尚未转移所有权,或该见面礼认定为彩礼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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