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流产单位只给5天假,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7 13: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并且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依据:流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并且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流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产假42天。如果单位为其参加生育保险的,则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依法向其支付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的,则由单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可以休15天;如果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休42天。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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