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在一家用人单位呆了三天,他给我交了社保。但现在我不做了公司要求我缴纳公司给予的当月社保才能办理离职不然社保不给转。这种情况下如果超过一个月都没有缴纳这个社保的钱对今后找其他工作办理社保有没有什么影响?

2022-12-07 13: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如果不给员工补缴社保,对用人单位来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劳动者老说,会影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劳动者离职后公司还在缴社保,由公司承担;劳动者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原公司要停止缴纳社保,由新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则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由于换工作之前交的社保可以继续缴纳。在离职之后,原用人单位会停止缴纳社保,并依法将劳动者的社保关系转移出去,此时,如果劳动者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会依法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