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直接离职不来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7 14: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正常情况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是没完成工作交接直接离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以后,办理工作的交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协助原单位办理社保移交手续等程序。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者不办理离职直接走,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劳动者可能会延后收到单位向其出具的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可能会耽误单位向其结算工资、为其转移社保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