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内没有去办理出生证明还可以在办吗

2022-12-07 14: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大概一个月内能办理。法律规定的是: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所属的户主、亲属、一方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需要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出生证明一年后是还可以办的。在一般情况下,出生证明应在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一年。对于出生后超过一年办理的,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应的亲子关系声明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所有签发单位应充分了解《出生医学证明》有关管理和使用规定,并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信息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让群众充分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有关要求,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庭做好新生儿姓名等准备,自觉申领。
  • 出生证一般情况下办理是有时间限制的,不需在出生后一个月内进行办理。出生证明,也被叫做《出生医学证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出的一项证明。这份证明详细记录了宝宝的出生情况、与父母的血亲关系,对宝宝而言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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