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2-12-07 14:4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担保的种类有:
    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4、财团抵押。
    5、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6、最高额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抵押担保债权包括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抵押担保条内容应当包括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担保的主债权的具体金额,担保的范围,抵押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期限,抵押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等具体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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