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子给孩子母亲是否可以住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7 14:5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将房产赠与孩子,并且由母亲抚养孩子的,母亲可以住在房屋里。因为抚养孩子是需要跟孩子住在一起的,母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情况下居住在里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离婚后如果双方都同意把房屋过户给孩子,那孩子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决定房屋由谁居住。但是由于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需要监护人。孩子的母亲是孩子的监护人,所以如果孩子母亲是为了照顾孩子,那就可以居住在里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女方能居住。但一般需要获得子女和其监护人同意。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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