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逾期没还,后期还上了,对孩子以后考学有影响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07 16:0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贷款还不上对孩子考学一般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贷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重的话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父母无法清偿贷款一般不会对孩子考学有影响的。如果贷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重的话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贷款还不上的后果有:
    (一)收到贷款机构的催告,累计滞纳金与利息;
    (二)影响个人征信,影响到未来贷款就业等;
    (三)有可能收到律师函与传票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
    (四)被申请支付令,法院抵押冻结查封,财产被强制执行;
    (五)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与子女入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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