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没签,还可以加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2-12-07 16: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购房合同是可以加名字的。购房合同订立后想增减名字的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基础上办理更名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是婚后加配偶名字,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购房合同可以更名。未进行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售房者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直接更名,已进行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但房屋尚未竣工验收的同样可以进行更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没领房产证全款购房的可以更名,购房者与售房者协商一致,携带要求材料直接更改购房底单即可;贷款购房的未办理登记备案前可以更名,购房合同已拿到交易中心登记的无法更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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