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起诉要求变更孩子姓氏男方不同意法院会判吗?男方每月按时付抚养

2019-04-25 15:0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提倡男女平等,孩子出生后可以随父亲的姓氏也可以随母亲的姓氏。离婚后是否能变更孩子姓氏?根据《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擅自将孩子的姓氏变更他人的姓氏,是不允许的。根据上诉法律规定,应恢复原来的姓氏。  一般情况下,无特殊理。双方离婚后一方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氏,如果经过商议,双方均同意更改孩子姓氏还可以。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依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会被认定为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在满足重婚的情况下,如果还有孩子,通常法院会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孩子该判给哪一方来进行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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