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当时收了四万礼金,男方家里摆酒了,生育了一个子女,现在感情出现破裂了,男方要我返还之前的礼金,退要退多少

彩礼
2022-12-07 17: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礼金是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或者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上述情况的其中一种,就可以退还给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使举行了婚礼也没有离婚的问题,女方在双方分手后应该要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在分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该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男方婚前给的礼金,原则上是不需要退还给对方的。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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