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超过两年了还能申请吗?

2022-12-07 17: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效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二年,而人民法院如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强制执行已过时效能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申请执行,对方无异议,可以申请执行,对方有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强制执行申请之后长期有效,进入执行程序了,只要生效判决如果没被撤销或者没有执行完毕就是终身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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