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离职,我的保险档案在哪里

社会保险
2022-12-07 17: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劳动者辞职的当月,如果是在下旬离职的,用人单位一般需要为其缴纳社保;如果是在上旬离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但要及时为其办理转移档案和社保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劳动者离职后个人缴纳社保的,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是社保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劳动者如果是在当月的下旬辞职,则当月的社保由原用人单位缴纳,员工辞职后找到新工作的,可带齐社保卡、个人档案、新应聘单位的名称以及新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所在社保机构出具的接收函,到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然后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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