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达行政拘留3天,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行政处罚
2022-12-07 17: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日期应这样算: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十五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指的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若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拘留决定书没有送达的,一般仍应在拘留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拘留所应按照该期限及时收拘被拘留人,而被拘留人则可以依法催告行政机关及时向其送达拘留的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九条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
    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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