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本人在九岁时父母给我改过一次名字,现在我成年了自己想改名字派出所回复说我已经改过一次不能再改了,是真的吗

2022-12-07 19: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成年人改名字的法定条件如下:
    1、必须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
    2、必须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更改的姓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成年人改名字必须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改的名字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管辖地的派出所修改。 不过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一般是不予改名字的。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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