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耕地是可以建厂房吗

土地纠纷
2022-12-07 19: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建厂房。农村集体土地一般不可以建厂房,但是新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可以建厂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耕地建厂房合法:一般来讲建厂房只有是为了村民集体的公共利益才可以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与许可,如果是其他性质的建产房而占用耕地的,主管部门不会通过还会追究其违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 针对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建厂房的问题,我做以下的简要分析。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建厂房,需要看建设用地的批准用途。如果是批准的住宅用地或者其他使用用途,是不可以建厂房的。如果是批准的生产加工项目建设用地也要完成以下的手续才能建设:
    1、完成建设规划审批,规划局负责审批;
    2、完成建设项目的备案或审批,到项目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3、环境影响报备或审批;
    4、建设用地已经通过招拍挂,并加纳了土地的出让金签订了合同
    5、到政府建设部门办理了建设许可证或者开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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