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买的房子写的哥哥的名字,如果哥哥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
继承人的情况下,妹妹有
继承权。爸爸买的房子写的哥哥的名字,那么房子属于哥哥的合法财产,而不是爸爸的财产,所以作为女儿只能在
继承哥哥遗产时,有机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