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
2022-12-07 20: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离婚手续:
    1、男女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薄等资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申请和审查,询问双方是否自愿;
    3、等待离婚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异地离婚需要的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异地离婚只能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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