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复议范围一般有哪些

行政复议
2022-12-07 20:3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复议的范围不包括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以及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3、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行政复议要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适格;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且在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和职责范围之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申请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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