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公证后就是否有效

遗产继承
2022-12-07 20: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公证后一般是有效的,但是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必备生效条件之一,公证与否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如果其遗嘱在公证之后没有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其依然一直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并不是在公证后就有效的,依法订立的遗嘱一般在立嘱人死后生效。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必备生效条件之一,公证与否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如果其遗嘱在公证之后没有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其依然一直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公证后并不代表遗嘱就是有效。遗嘱有没有效与公证没有关系,公证只是为了证明遗嘱的效力,并不意味着公证的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样,如果遗嘱是无效的,即使经过了公证,依旧没有效力。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