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毕业,签了劳动合同,工作两个月,还没有交五险一金,还算应届生吗

社会保险
2022-12-07 21: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合同没交保险如果当事人正处于毕业的当年一般会算应届生,如果不处于毕业的当年不算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签了合同没交社保,如果当事人正处于毕业的当年一般会算应届生,如果不处于毕业的当年不算应届毕业生,因为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应届生签了劳务合同,如果还未过完其毕业的那一年的,还是应届生。如果其毕业的当年已经过完,已经到下一年的,则不是应届生。应届是以劳动者毕业的年份来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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