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调解书问题

起诉离婚
2022-12-07 22:4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补办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出具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请求补办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以下内容应在离婚民事调解书中写明:
    1、立案受理时间,诉讼程序信息;
    2、事实部分一般会写明夫妻关系建立时间,离婚原因,子女、财产等情况;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原、被告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调解书范文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双方经过调解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如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调解人员、调解地点、调解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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