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两个人没有结婚,女方怀孕了五个多月了,女方要打小孩男方有权利吗

子女抚养
2022-12-07 23: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中未婚怀孕打胎不负法律责任。未婚怀孕生下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父母需要负抚养责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女方有权利打掉孩子,这是对于其女性生育权的体现,女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具有生育自由的,其可以自愿选择生育子女,也可以选择不生育子女,因此其是有该权利的。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 在我国女方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生育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益,妇女本人可选择是否生育子女,因此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不犯法。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十八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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