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驻厂不给离职单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00: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单位不给员工办理辞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为离职的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厂里不给批辞职,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不用单位批准,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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