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腿膝盖骨骨折算不算伤残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8 00: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腿断了,进行伤残鉴定,主要是根据患者腿骨折的部位,以及骨折后是否有残疾,比如说三踝骨折,或者二踝骨折来讲,骨折移位不是很明显,可以进行石膏外固定四到六周,四到六周后拆石膏,加强踝关节功能锻炼,一般对踝关键影响不是很大,所以像这样的骨折一般评不到伤残。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 脚骨折在进行伤残鉴定前,必须先经过治疗,然后根据这个治疗最后的结果来鉴定是否算是伤残,或者是几级伤残。脚骨折一般是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不属于伤残的骨折有:髌骨线性骨折;腓骨骨折;内、外踝骨折;颈椎骨折;仅颅脑骨折。只有粉碎性骨折,有明显的移位的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才能矫正的骨折,痊愈后会影响关节正常功能的骨折,对人体造成了生理功能上的障碍的骨折,才属于法定的伤残。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5.
    1.2
    重伤二级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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