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工资写的是北京市最低,没有写具体数额,然后加班费那里写的也是北京市当年最低,像这种的,我的加班费应该怎么算,是按合同,还是实际所得的算

讨薪
2022-12-08 01:4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费是不属于最低工资范围的,最低工资是给付给劳动者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的工资是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 加班费按实际工资算。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工资的算法: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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