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看刑事诉讼法,有一条不理解?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是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19-04-25 15:39: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追诉期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认定安全生产刑事责任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犯罪经过以下四种期限限定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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