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房主去世了,还能办理房产过户吗

房屋产权
2022-12-08 04: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过户前房东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管局变更产权登记信息,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配合过户;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公证书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遗产房可以办理过户。当事人应到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对房屋进行测绘,提交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和其他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主死亡并不是办理过户。例如,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继承人可自与其具有继承关系的房主死亡后,自动取得房产所有权。但如进行房产二次交易的,则必须进行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房主死亡并不是办理过户。例如,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继承人可自与其具有继承关系的房主死亡后,自动取得房产所有权。但如进行房产二次交易的,则必须进行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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