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给孩子手机,但是后面又不想给了,又要收回去,这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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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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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七岁小孩一个手机,能随时要回来。七岁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
法定代理人代理,其独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使是纯获利益行为,也是无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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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儿童擅卖物品其父母有权要求退还。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且由法院宣告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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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