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这边是干工程的给房地产维修地下车库漏水的去年是维修基金已经结清今年的迟迟不结现在还要起诉我维修的不好并且要我偿还去年的工程款?我这边该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
2022-12-08 05:0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欠条的工程款能要回来吗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合同、证人证言等其他能证明欠款关系的证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欠款事实真实的,一般能要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小区想启动维修资金但有没交的业主业主委员可督促其及时交付,拒不交付的需自行承担维修产生的分摊费用,业主拒不承担分摊费用的可以依法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追缴。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 依法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后期不予退还,房屋灭失的除外。住房维修基金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交纳,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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