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查询别人的不动产?

房屋产权
2022-12-08 05:1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档案科按照姓名检索,缴纳查询费后进行个人不动产查档,或者到所在城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站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方式是:
    1、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主体可去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查询窗口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2、持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
    3、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 查个人名下不动产可持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抵押、查封等权利状况,或在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查询窗口,查询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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