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24万不还,有借条,人已跑路,只知道他家在哪里?可以告他吗?

债务追讨
2022-12-08 05: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欠钱不还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起诉流程则是准备好诉讼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法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当事人起诉他人欠债不还,需要依法收集借款合同、收据、借据等有关证据材料,并准备好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涉及合同的,则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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