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出书面离职不满30天可以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06:1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不一定要30天才能走。劳动者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办理好离职手续即可离开;若是协商不成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员工离职时间就是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的时间。在员工想要离职时,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具体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非试用期)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这30日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即用人单位可以放弃或减少,但是,不能超过30日。这里需要提醒员工的是,如果离职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提前30天书面辞职是:在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论公司是否签字批准,劳动者都可以在30天后离开原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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