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诈骗
2022-12-08 07:3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诈骗罪辩护的进行:应由辩护人在法庭辩护阶段依次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相关法条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保险诈骗罪辩护是由辩护人在法庭辩护阶段依次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相关法条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保险诈骗罪的案件,进行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保险诈骗罪是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六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