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让学生孤立是否犯罪

刑事辩护
2022-12-08 08:06: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上要件会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未成年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侵犯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虽然不属于犯罪行为,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由当地乡镇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