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呢

社会保险
2022-12-08 08:1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人员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社保停保后)60天内,到社保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办理成功后,就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了。
    一般是在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后,失业保险金就会划拨到个人账户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保险基金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利息、财政补贴以及其他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构成。失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失业保险基金包括以下内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和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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