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出资首付离婚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8 08: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如果房屋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但是一方父母的出资款可以以债权的方式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一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依法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父母所付的首付没有明确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则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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