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的货款一年多了,跟他要,他还威胁我,我要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08 09: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人家钱被人威胁可以报警。债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催讨债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被拖欠债款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法院审查完毕认为诉讼请求真实且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判决欠款人履行债务。不履行的,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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